學校保安負責守護好學校,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,保證師生人身安全,主要有如下工作職責: 一、嚴格遵守保安職業(yè)道德,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。 二、對來訪人員、學生家長,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簿,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,方可放行。 三、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期間,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、摩托車進入校園。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。 四、在學生在上學放學時間內,及時排除校門外影響通行的攤點、車輛堵塞障礙物,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。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,做到門開人在。 五、對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,或有班主任陪同可離校。閑雜人員、推銷商品人員不得進入學校。 六、加強通道衛(wèi)生清掃,搞好學生上課時的安全巡邏,每天放學后,檢查學校、辦公室內電燈、電扇、門窗是否關好,發(fā)現未關,及時妥善處理,要向學校保衛(wèi)處或后勤處領導匯報。 七、晚上在門衛(wèi)室值睡班,要定時巡視校園,及時做好《安全巡邏日志》記載,發(fā)現問題及時匯報或報警。 |